法润国色绽芳华--菏泽市以专项立法赋能牡丹产业发展新实践
鲁网11月12日讯 霜降时节,曹州牡丹园的新苗虽沐微凉,却因一份法规的落地生长得愈发茁壮。2025年10月10日,《菏泽市牡丹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部历经一年多深耕细作的全国首部牡丹产业专项法规,为有着 “中国牡丹之都”美誉的菏泽注入了强劲法治动能--从隋唐绵延至今的栽培历史,到如今130亿元年产值的产业集群;从带动50万人就业的民生红利,到亮相纽约时代广场的文化荣光,“花中之王”正借法治东风,真正成为撬动乡村振兴的“富民之花”。
立法破局:从“成长烦恼”到“法治护航”
菏泽牡丹自2013年发展至今,十二年间,完成了从庭院观赏到“九域十一类”全产业链的华丽转身。牡丹精油走进日化货架,丹皮提取物跻身医药领域,花海经济每年吸引千万游客驻足,2024年产业总产值突破130亿元,成功入选山东省“雁阵型”产业集群。
然而,产业快速发展的背后,“成长的烦恼”也逐渐显现:花农忧心老品种退化、新品种难培育,辛苦劳作却难获好收益;企业抱怨产品标准不统一,市场认可度低,优质产品难卖好价钱;文创从业者惋惜“中国牡丹之都”名气大,但品牌影响力跟不上;更有百年牡丹被移栽外流的痛心场景,让种质资源保护迫在眉睫。
“立法不是纸上谈兵,要做破解产业难题的‘金钥匙’。” 菏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磊的话语掷地有声。为回应产业诉求,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将《条例》纳入2024年地方立法工作计划审议项目、2025年重点审议项目,以立法形式为牡丹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从立项之初,便确立“靶向治理”思路,针对种质流失设“资源保护”条款,瞄准标准混乱定“全产业链规范”,紧扣文化薄弱谋“融合创新举措”。历经今年4月、6月两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逐条打磨,8月22日表决通过,9月26日获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每一款条文都精准对接产业堵点,每一项规定都回应发展急需。
匠心立法:让条文“沾泥土、带温度”
“立法先问农,条款接地气”是这部法规最鲜明的特质。菏泽市人大常委会创新推行“四维工作法”,让立法过程成为倾听民声、汇聚民智的过程,也为《条例》高票通过筑牢了根基。
一线问诊:把民意写进条文里。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同志亲自带队,深入23个牡丹种植基地、17家加工企业,与花农聊“品种退化”的烦恼,跟企业家谈“市场接受度低”的困境,听文创经营者说“文化融合”的想法。种植专家孙文海提出的“老牡丹保护”建议,直接转化为“建立100年以上株龄牡丹专项档案”的条款;尧舜牡丹反映的产品标准问题,催生“牡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写入法规,每一条规定的背后,都是民生关切的真实回应。
专班攻坚:聚合力啃下“硬骨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孔祥岩任组长,牵头组建由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农委、市牡丹发展服务中心、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林业局等6部门组成的立法专班,推行“一部法规、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体推进”的“四个一”工作模式。牡丹发展服务中心输送最新产业信息,林业部门提供32项种质资源基础数据,司法局严把合法性审查关,法工委历经40余次推翻性修改完善文本……“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高效立法体系,确保每一条款“无硬伤、能落地、有支撑”。
分层施策:按产业链精准“开药方”。考虑到牡丹产业链条长、各环节需求差异大,立法专班分阶段推进,4月聚焦种植端,重点研讨种质资源保护、种植技术规范;5月攻坚加工端,敲定产学研用合作、产品标准制定;7月组织部门“集体会诊”执行端,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3个月份阶梯式推进,避免了“一刀切”的立法弊端,让每条规定都精准匹配产业链需求。
开门纳谏:让立法充满“民智味”。1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织密民意收集网,22名立法咨询员精准提出专业建议,100 余名相关领域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听心声;首次较大范围邀请退休市级老领导参与讨论,既保障立法前瞻性,又延续政策连续性。最终,300余条民意建议中150余条被采纳,让这部法规真正成为“群众满意、产业需要”的好法规。
法治护航:五项制度撑起产业振兴“四梁八柱”
2025年10月10日《条例》施行当日,其构建的“资源保护、品牌建设、质量监管、文化赋能、服务保障”五位一体保障网同步启动,为菏泽牡丹产业立起清晰的“法治坐标”。
种质保护守好“源头活水”。《条例》明确对濒危、珍稀、特有牡丹品种建立专项档案,规范“飞地种植”“异地建园” 等种植模式。如今的菏泽,观赏牡丹已涵盖9大色系、10大花型、1308个品种,培育新品种数量占全国总量的80%,对全国牡丹种植苗木的支持率超85%,苗木出口量占全国90%,成为全球面积最大、品种最多的牡丹生产、出口与观赏基地。
品牌升级擦亮“城市名片”。围绕“中国牡丹之都”城市品牌,《条例》推动构建“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三级品牌体系。2025年春节期间,菏泽60万盆催花牡丹线上销售额突破1亿元,占据全国催花牡丹市场60%以上份额;国际牡丹文化旅游节期间,菏泽跻身马蜂窝平台“热度涨势最快小众城市”第四位,“菏泽牡丹”的市场号召力持续攀升。
质量管控筑牢“安全防线”。从种植端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到加工端对标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再到流通环节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条例》为牡丹产品质量划出“硬杠杠”。截至目前,尧舜牡丹160余种产品远销30个国家,出口额同比增长22%,直播带货单场销售额突破8000万元,形成“爆款引流-口碑复购”的良性循环。
文化赋能拓展“发展空间”。《条例》明确设立“四月为牡丹宣传月”,推动牡丹文化与非遗传承、本土特色文化跨界融合。如今,巨野工笔牡丹画年产量达150万幅,年产值 25亿元,占据全国80%市场份额;牡丹主题作品《盛世长虹》亮相纽约时代广场,让菏泽牡丹文化从“地方特色”走向“国际表达”。
服务保障注入“强劲动能”。设立牡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设技术研发与信息服务平台、建立牡丹专家库......《条例》中的一系列“硬核”措施,为牡丹产业发展提供坚实支撑。昆明花拍中心菏泽分中心运营后,带动鲜切花年销量达1.2亿枝,占全国市场65%份额,800名村民实现“家门口就业”,让牡丹真正从“富贵观赏花”变成了“富民增收花”。
芳华初绽:法治沃土育出“振兴新景”
“作为土生土长的菏泽人,也是牡丹产业的参与者,《条例》的颁布让我们心里更有底、干事更有劲!”菏泽水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防的话,道出了万千牡丹产业从业者的心声。
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的权威在于执行。《条例》的施行,标志着菏泽牡丹产业发展从“政策引导为主”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霜降后的曹州牡丹园里,新苗在法治的滋养下扎根生长;这座有着1500年牡丹栽培史的城市,正以《条例》施行为新起点,让“中国牡丹之都”的金字招牌在新时代愈发闪亮,让千年牡丹芳华在法治阳光下绽放出更绚丽的振兴图景。(通讯员 王红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