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孔子酒业被授予“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鲁网11月23日讯(记者 洪常良)11月19日,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为山东孔子酒业颁发“放心消费在山东--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牌匾。
为努力营造良好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多年来,山东孔子酒业切实从让消费者放心角度出发,专注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建立规范现代化企业制度,应用新模式新业态,弘扬老字号文化,担当和履行社会责任,致力于打造百年品牌。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升消费品质,优化消费环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经过企业自愿申报,区局、区消费者协会审查、评价、验收、公示等程序,山东孔子酒业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被授予“放心消费在山东--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