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菏泽市调整中小学寒假时间

2022-01-12 14:0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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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12日讯 1月份以来,国内疫情呈现局部高度聚集、多点散发态势,部分地区涉及学生。为充分应对当前疫情发展形势,确保菏泽全市广大师生安全,经研究决定调整菏泽市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本网记者)

  一、时间安排

  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幼儿园应在1月15日(腊月十三)前安排学生放假离校,普通高中(含中职学校)学校1月20日(腊月十八)前放假离校。2月16日(正月十六)全市中小学正式开学,正式开学前不安排学生返校。

  二、相关工作要求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风险意识。目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中高风险地区、重点管控人群持续增加。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不断完善校园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坚决守好教育系统疫情防线。

  (二)做好行程管理,有序组织离校。根据学生生源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情况,分类建立离校学生档案,按照“分批有序、错时错峰”的原则组织学生离校,提醒返乡师生做好途中个人防护,尽可能不从中高风险地区转乘。学校所在地或学生生源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为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师生,可暂缓返乡。

  (三)严格校园管理,暂缓学校开放。为坚决守好学校疫情防控安全底线,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自1月12日起,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暂停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各单位(学校)要通过微信公众号、新闻网站、学校公示牌等方式发布暂停公告,向社会明确告知暂停开放原因,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同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相关事项的解释工作。

  (四)加强假期监管,规范办学行为。严格落实考试管理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得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考试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强制学生假期返校、参加辅导班等违规办学行为的发生。各县区教体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公开违规办学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五)强化过程监管,巩固“双减”成果。各县区要密切关注省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结合实际动态调整本县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可暂停线下聚集性培训业务。要进一步巩固“双减”成果,坚决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假期停课的要求,畅通举报渠道,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对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暂停培训活动。

  (六)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各县区各学校要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安排好学生精神文化生活,认真贯彻“双减”工作的部署,严格控制学生寒假作业总量。要立足于丰富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健康成长,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创新教育、实践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和劳动教育,指导学生通过开展研学旅行、职业体验、志愿服务、劳动体验等途径拓展视野、丰富知识,增强社会适应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重点群体学生关心关爱,积极开展帮扶关爱行动。

  (七)统筹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各县区、各学校要继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力度,提醒广大师生、家长,合理规划假期生活,非必要不离菏、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假期期间确需出市的师生要向所在学校(单位)报备。

  各县区各学校要精心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要“一校一策”制定开学返校方案,组织开展校园集中消杀,统筹安排好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开学前,对所属学校开学准备工作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春季学期开学安全平稳有序。

  各县区、市直各学校放假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菏泽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2日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