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药品市场风险会商暨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工作会议召开
鲁网4月14日讯 4月13日,菏泽市药品市场风险会商会议暨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工作会议召开。
会议传达了省局药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20年全市药品市场监管工作,听取了各县区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分析研判了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研究探讨了药品市场风险管控措施,并安排部署下步加强药品市场监管和新冠病毒疫苗流通质量监管的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2020年,面对错综复杂形势和急难险重任务,全市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始终坚持“人民药监为人民”理念,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风险管理,全面加强药品市场监管,药品零售环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新冠病毒疫苗专项检查等工作成效显著,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并在2020年省对市业务考核中,取得了全省并列第二名的好成绩。
会议强调,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保障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关系社会安全稳定和发展大局。药品安全监管要以“四个最严”为根本导向,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为核心,全力以赴抓好2021年药品市场监管重点工作,以购销合法性、储运合规性为重点,完善机制,严防风险,加强检查,全面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
会议要求,一是全力做好新阶段新冠病毒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工作,确保新冠病毒疫苗储运环节质量安全。二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发挥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督促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四类药品的实名登记和上报工作,积极开展“放心消费示范药店”创建活动。三是深入摸排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和关键环节,强化日常检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四是深入推进药品零售环节和使用环节追溯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山东省疫苗追溯监管系统使用,做到疫苗流通监管可追溯。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开发区、高新区综合监管部药品市场监管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市局药品市场监管科全体人员参加会议。(通讯员 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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