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这4人因销售假药,被判刑和罚款
鲁网12月18日讯(记者 李朋)12月18日,菏泽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责任人员信息公示表》,鲁网记者获悉,4人因销售假药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示表还显示,被处罚责任人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责任编辑:李朋
- 菏泽巨野两家不遵守防疫防控规定的药店被责令立即停业整顿2021-08-13
- 菏泽科祥新型建材采购无证水泥,被处罚5万余元2020-12-09
- 山东华科计量检测提供出具虚假计量检定校准证书被查处2020-08-13
- 菏泽市出台配套政策助推事业单位改革2020-05-06
- 菏泽撤销2家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证书2019-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