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公布“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第一批)

2021-07-01 09:18:00 来源:菏泽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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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1日讯 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办实事解难题,结合2021年度菏泽市重点民生实事、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民生事项,现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第一批)如下。

  一、完善推动协调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事项内容:以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为重点,积极融入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认真落实各项降费政策,推出针对低收入群体的转移支付、信贷融资、社会救助等政策措施。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部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

  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

  事项内容:开展全市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制定《菏泽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提升完善粪污处理设施,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比例100%,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县区推进项目实施,粪污综合利用率85%以上。实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及时发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

  三、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

  事项内容:将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等9类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再提高10%左右。落实新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5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开展圆梦行动,为家庭困难的大一新生提供助学金。开展“春雷计划”行动,为家庭困难的女童和大一女新生提供助学金。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牵头部门:团市委、市妇联、市民政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四、关爱服务残疾人和困境儿童

  事项内容:开展脑瘫儿童康复救助专项行动,继续实施人工耳蜗救助、脑瘫残疾儿童肢体矫正手术、诺莱医学微创脑瘫儿童等项目,帮扶100名脑瘫儿童矫正器适配。依托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20个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如康家园”,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社区康复、技能培训等就近就便服务。实施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3万户,完成残疾人技能培训800人次以上,实现残疾人新增就业400人以上。实施“希望小屋”项目,全年筹资建设“希望小屋”1500处。实施小荷学堂项目,组织大学生志愿者,以农村留守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利用暑假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希望工程认亲会,通过结对认领的方式资助三至八年级的家庭困难中小学生,每生提供1000元助学金。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市残联、团市委、市文明办、市商务局

  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

  五、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事项内容:加强对脱贫享受政策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的动态监测,持续跟踪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加快推进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作,力争5月底前工程全面完工、达到搬迁入住条件。做好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全面振兴,从政策、资金、金融、土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按照每人不低于110元标准购买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再给予一定赔付;按照每人不低于10元标准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对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和意外伤害医疗等给予理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市扶贫开发办、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部门:市残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

  六、关心关爱军人军属

  事项内容:组织开展走访慰问驻菏部队、菏泽舰活动和菏泽市双拥文艺巡演等系列活动。用好退役军人困难帮扶和创业扶持专项基金,完善退役军人联系制度,开展退役军人信访问题攻坚行动,推进退役军人精准帮扶。开展“六个一”活动做好老复员军人关心关怀关爱工作,以县(区)为单位,以“老兵永远跟党走·把党的关爱送到老兵心中”为主题,拍摄制作建国前参军和参加抗美援朝老退役军人专题影像光荣册。修订《菏泽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菏泽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完善规范优抚工作。关心关爱英烈遗属,分类制定走访慰问、荣誉褒奖、困难帮扶等措施,组织走访慰问全国最美退役军人、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党员、退役军人老党员,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持续推进“为烈士寻亲”活动。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

  七、保障重点群体就业

  事项内容:年内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以上,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85%以上,开展职业技能补贴性培训8万人次以上,完成国家下达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目标任务,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免费或补贴性培训2000人次以上,年度开展不低于两次以上大型专场招聘会,计划每月初进行一次线上网络招聘会。深化“青鸟计划”,发布就业岗位信息10000个,挖掘实习岗位至少100个,精准服务青年、大学生就业,建设2处青年驿站、2处“菏青驿站”。打造2家高品质青鸟驿站,为来菏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免费住宿、岗位对接等服务。推行鲁青基准贷和鲁青担保贷,为符合条件的青年创办企业提供支持。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团市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配合部门:团市委、市残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商务局

  八、提升基础教育保障水平

  事项内容:健全中小学大班额长效防控机制,新建、改扩建中小学40所,确保大班额动态清零。实施“强镇筑基”行动,推进4个省级试点镇创建工作。新建、改扩建中职学校8所,扩大职业教育规模。招录教师3800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年内所有县(区)实现义务教育报名入学网上办理。提升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能力,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整顿。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5所。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班)和幼儿园(班)建设,遴选确定1个随班就读示范区、3所随班就读示范校。统筹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年内建成1000套。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部门:市残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九、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事项内容:按照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总体实施方案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全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做好疫苗供应与储运管理,加强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强化涉医涉疫苗违法犯罪打击处理和涉疫苗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提升县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力争年内全市县级综合医院全部达到国家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70%以上达到三级乙等医院服务水平。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动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12条意见》,深入实施《菏泽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年内新增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机构25个、新增达到基本标准的基层医疗机构55个,省、市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分别达到12个、60个,确保49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基本标准,5家乡镇卫生院作为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服务能力达到二级医院标准;构建农村地区30分钟重点疾病救治服务圈。启动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巩固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全面实施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以县为单位,覆盖率不低于81%。重点抓好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项目。继续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育龄妇女“两癌筛查”,推进婚-孕健康检查工作融合,农村妇女补服叶酸、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做好36个省市级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择优选拔项目传承人;做强市县中医医疗机构,发挥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示范带动作用,加强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部门:市妇联、市残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

  十、降低群众看病负担

  事项内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再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将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慢特病病种纳入门诊慢特病医保支付范围。提高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继续扩大互联网诊疗项目范围和处方流转覆盖范围,实现从线上问诊、在线开方到在线支付、物流配送的一体化服务。实现普通门诊省内及跨省联网直接结算,4月底完成160家医疗机构的系统改造,5月份全市实现省内、跨省门诊费用联网直接结算,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刷卡“一卡(码)通行”,6项医保经办服务“跨省通办”。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市医保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审计局、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

  十一、提高养老、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事项内容:继续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平均保障水平再提高5%左右。按照国家部署,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按照省规定标准提高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十二、增加养老服务供给

  事项内容: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广成武县“幸福院+周转房”等新型养老模式。持续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养老服务站运营服务质量,增加护理型养老床位1500张。深入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加快老年医学科、康复科、治未病科建设,完善上门医疗卫生服务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加居家、社区、机构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深入实施“智慧助老”行动、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和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建设,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十三、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事项内容:贯彻落实《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建立全市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台账,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提升餐饮安全水平。以“昆仑2021”专项行动为总抓手,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牢固食药安全防线,确保“舌尖上”的安全。精准实施“食品抽检行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行动”“药品市场监管行动”,将“安全用药月”与药品专项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科普宣传活动。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十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事项内容:实施城市空间线杆线缆专项整治,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推进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85万套,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2.25万户以上。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竣工交付进度,对列入2018年及以前年度计划的项目,年底前基本完成竣工交付。发放租赁补贴210户以上。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菏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十五、改善农村基础设施

  事项内容:完成城乡房屋排查和农村经营性用房整治工作。加强农村改厕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建设,年底实施规范升级的县区占比达到90%。推进“四好农村路”提升行动,新改建“四好农村路”1802公里,改造存量危桥90座,消除通行安全隐患。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

  十六、加快水利设施建设

  事项内容:加快建设城区第二水厂(一期)项目。完成158个村供水提质工程,重点改善供水水质、改造村级老旧管网和配套计量设施。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更新改造一批村内老旧供水管网和设施。推动“清四乱”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垃圾问题动态清零。结合“清四乱”行动,开展汛期前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人水和谐。

  完成时限:2021年12底前完成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市水务集团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十七、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事项内容:组织开展庆祝建党百年学雷锋志愿服务系列活动。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整改和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提升工程。持续推进“我们的中国梦 文化进万家”“艺术大讲堂流动课堂”等活动品牌。开展好农村文化艺术节、冬春文化惠民季、新创广场舞大赛等群众性文化活动,举办第五届菏泽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第六届菏泽艺术节、第六届菏泽牡丹书会、第二届菏泽市地方戏戏迷擂台赛、第二届菏泽民间艺术创作大赛、“百县千村”书法惠民活动等品牌文艺活动,做好首届优秀影视作品评选及展映、杂技魔术精品展演。继续开展“五个大家”系列活动,大力推进“中国曲艺名城”“中国面塑之乡”创建。举办“庆建党百年华诞 健康菏泽健身行”2021年菏泽市第十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暨工间操万人集中展示活动、山东省体育舞蹈公开赛(菏泽)暨周边省市邀请赛。开展“示范农家书屋”建设,推广“城市书房”,新建城市书房10处。举办“益书分享、让爱传递”公益活动,帮助少年儿童在书本中汲取养分,启迪智慧。以“固定课堂+流动课堂”形式普及书画基础知识,加强菏泽书画之乡氛围。完成市县两级公共文化云平台、数字文化场馆建设,市科技馆、美术馆、青少年宫、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陆续向市民开放。扎实开展“到人民中去”——5.23文艺志愿服务主题活动,推动艺术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12底前完成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联、市体育局

  配合部门: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八、深化政务服务改革

  事项内容:强化“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市县联动”工作机制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聚焦“一次办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设立即办事项服务窗口,将一批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发生量大、业务流程较为简单的事项纳入窗口办理,由审批人员直接负责即时办结事项的全流程办理,实现“一审核准、秒批秒办”。总结一业一证改革工作经验,整合镇街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资源,推动一业一证改革向镇街延伸。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前完成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部门:各级各有关部门

  十九、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事项内容: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智能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构建“圈层查控、单元防控、要素管控”四梁八柱的立体防控格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全市重点派出所建设,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推动“三调联动”,建立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联动机制。开展社会治安起底式“大清查”行动,聚焦人员核查、危爆物品清查、行业场所督查、新兴业态检查、矛盾纠纷排查,集中整治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推进事故防控“减量控大”,严防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配合部门: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信访局、市国家安全局

  二十、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

  事项内容: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社会矛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全市开展拉网式、起底式危险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若干措施。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包案化解信访积案,确保省级领导和市领导包保的信访积案100%化解,力争重复信访事项化解95%以上,新产生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95%以上。办理仲裁案件受理与调解,解决经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信访局、市仲裁办

  配合部门:各级各有关部门

  二十一、加快健康菏泽建设

  事项内容:完善生育政策配套措施,推动优化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力争到2021年底,每千人人口拥有婴幼儿托位数达到1个。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制度,加快“智慧卫监”建设,持续推进信用监管。加强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推进实名制就医,重点解决医疗健康服务“一院一卡、互不通用”问题,实现全市卫生健康行业内一码通用。按照省市惠民便民服务“四个一”规划部署,完善菏泽市“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便民服务平台,打造“指尖上的健康”。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部门:各级各部门单位

  二十二、加快畅通城市脉络

  事项内容:加快推进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菏泽段建设,加快国省道升级改造步伐,推行普通国省道“路长制”,启动实施济商高速菏泽段工程,实施郓城至鄄城高速工程、国花大道西延(牡丹区吴店至东明王官屯)工程。全力推进高铁建设,开通城际公交、城市公交,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的出行服务。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逐步推进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投集团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地震检测中心、菏泽供电公司

  二十三、持续开展纪律作风整治

  事项内容:持续开展“四风”问题整治,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开展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信访举报“四基”深化行动,推动普遍性问题系统治理。

  完成时限:2021年底

  牵头部门:市纪委监委机关

  配合部门:各级各部门单位

  二十四、强化干部选拔培养

  事项内容:开展村干部“走马上任100天”活动,科学进行换届成效评估。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廉政勤政教育宣讲活动。丰富贷款服务项目,为人才工程入选者提供“人才贷”,为青年人才提供生活贷款,为创业者发放小额创业贷款。

  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配合部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

  二十五、创建减灾示范社区

  事项内容:整合基层综合减灾资源,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增强基层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提升区域综合减灾能力。制定市级综合减灾示范创建管理办法,采取资金支持、纳入绩效考核等措施推动工作,力争每年创建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0-12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4个,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地震监测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

  二十六、提供优质农业农村服务

  事项内容:适时发布适宜我市种植的小麦、玉米主导品种,指导全市棉花生产,实施重大植物疫情监测与防控,开展农资市场大检查。通过审计督促问题整改、建立机制,推动全市部分机井、桥涵、沟渠损毁和变压器闲置等问题的解决,破解长期因管护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的难题,确保田好粮安。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科院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