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交警沈祥峰荣获人大代表“建功立业标兵”荣誉称号

2021-06-25 18:3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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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25日讯(记者 洪常良 通讯员 周天君) 6月25日,牡丹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建功立业标兵”表彰大会,菏泽交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沈祥峰及其他共30名人大代表被授予“建功立业标兵”荣誉称号。

   

  会上,牡丹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希靖宣读了表彰决定,党组书记、主任王佳隽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此次受到表彰的个人,是在履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涌现出来的典型,是牡丹区人大代表履职风采的缩影。

  沈祥峰,197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1994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沈祥峰时刻不忘自身的职责和使命,牢固树立代表意识,自重自律,扎实工作,真实反映民情民意、切实为民办实事,积极行使人大代表的权利。在任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牡丹区大队大队长期间,针对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积极提交议案提案,同时他还广泛征集其他代表和各方人士对交警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牡丹区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沈祥峰从警27年来,始终秉承和发扬人民警察勇于牺牲与奉献的高贵品格,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忠于职守、为民服务的初心与担当,扎根基层,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沈祥峰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嘉奖七次,两次被市公安局评为优秀党员、被省公安厅评为全国跨区机收工作先进工作者、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系统奥运安保先进个人、被市政府评为菏泽市新长征突击手、被市总工会授予菏泽市五一劳动奖章、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被市委宣传部评为全市“担当作为、乐于奉献”先进典型等荣誉,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不忘初心从警路,牢记使命护民安的铮铮誓言。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