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20名先进个人和1个先进集体被授予先进典型

2019-12-17 17:1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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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17日讯(记者 张耀升) 12月17日上午,菏泽市委宣传部组织召开“担当作为、乐于奉献”先进典型宣传座谈会,记者获悉,沈祥峰等20名先进个人和鄄城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被授予菏泽市“担当作为、乐于奉献”先进典型称号。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单位在推动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项事业快速发展过程中,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为大力学习宣传先进典型的崇高境界、精神品质、感人事迹,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热情,形成崇尚实干、狠抓落实、攻坚克难的浓厚氛围,凝聚起加快菏泽发展的强大向心力,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期间,市委宣传部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担当作为,乐于奉献”先进典型推选活动,经评定,沈祥峰、桑丽等20名先进个人、鄄城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为先进集体获此殊荣。

  根据会议要求,市直主要新闻媒体将于近期对先进典型开展集中宣传报道活动,引导全市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向先进学习,在全社会形成勇于担当、乐于奉献的时代风尚,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坚定理想信念,开拓创新,争当干事创业先进典型,为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后来居上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王同